| 1月29日,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,正式宣布《淄博市市政基础设施管理条例》已获批准,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《条例》共设6章48条,系统涵盖总则、规划建设、设施管理、养护维修、法律责任和附则等重要内容,为破解城市治理难题、提升城市品质、规范设施管理秩序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和法治保障。 《条例》围绕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与民生保障,细化多项精准管控举措。针对道路重复开挖问题,建立统筹管理机制,要求管线施工单位提前报送计划,由主管部门统一协调、科学统筹,推动同类施工合并实施,从源头上减少开挖频次、降低对市民出行的影响。在桥梁管理方面,首次明确安全保护范围,规范桥下空间公益化利用,实现安全管控与公共服务双赢。同时,创新性设立临时照明制度,明确施工拆除、迁移路灯时需同步设置临时照明,竣工后立即恢复正常照明,全方位保障市民夜间出行安全。此外,《条例》进一步完善建管协作机制,细化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,建立隐患排查、应急演练等闭环管理体系,推动市政设施“建、管、养”全流程协同高效、规范有序。 《条例》的出台与实施,是淄博市深入推进城市精细化治理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法治实践,既精准衔接上位法相关规定,又充分吸纳本地治理经验,兼顾制度刚性与民生温度,实现法治约束与服务保障的有机统一。目前,市市政环卫服务中心已提前谋划、主动作为,全面推进《条例》落地实施各项筹备工作,通过开展全领域专题培训、多维度宣传、细化配套机制等举措,推动《条例》精神深入人心、落地生根。《条例》的全面实施,将进一步规范淄博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行为,提升设施运维效能,破解城市治理堵点难点,为建设更具韧性、更高品质、更富活力的现代化淄博注入强劲法治动能,切实把法治保障转化为民生实效,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(市市政环卫服务中心 李晓明) 【打印本页】 ▶ 来源:淄博市城市管理局 ▶ 原文标题:桥下空间|《淄博市市政基础设施管理条例》3月1日起施行:首次明确桥梁安全保护范围,规范桥下空间公益化利用 ▶ 原文链接:https://cg.zibo.gov.cn/art/2026/2/2/art_410_2984596.html ▶ 转载时间:2026-10-03 附件下载 |